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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蘇妮)近日,丰台區大紅門服裝商貿城被指收取高昂停車費,大貨車只要進門就被收取每次百餘元的費用。
  記者發現,到這裡進貨的司機都會被收取上百元費用。商貿城相關負責人表示,收費是針對在北側停車場攬貨的大型車輛,並非停車費,而是管理費。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該商貿城,看到北側停車場停放著數十輛貨車,不少工人正打包採購好的衣物。
  河北承德的吳女士每天都要到該商貿城批發衣服帶回承德銷售,她告訴記者,商貿城的停車費價格太高,“每次進來都要我交150元,一個月下來就是四千多塊錢,我總共掙不了多少錢,差不多全都交了停車費了”。
  一位河北籍司機表示,自己的依維柯每次進停車場要交120元,“就算停一小時也要交一百多塊,太貴了!”多位接受採訪的大型車輛司機都表示,每次交費後停車管理員都會給開收據,但從未給過發票。
  記者在停車場入口處看到了停車收費指示藍牌,註明收費標準為白天小型車5元/小時,大型車10元/小時,未見到其他收費提示。
  商城回應為管理費 只針對私人攬貨貨車
  商貿城總經理辦公室唐主任回應稱,公司一直按照市發改委制定的標準收取停車費,但針對攬貨的運輸車輛收取的費用是管理費,而非停車費。每輛進場貨車按大小車型會收120到150元的管理費。
  唐先生解釋,有些不具有運營資質的私人貨車會招攬同一目的地的商販幫其整理、運輸新進貨物,同時收取費用,往往一停就停很久,造成停車場髒亂,要不停地增派保潔員打掃,增加了管理成本,且有安全隱患。如此收費是想清退這些車輛。如果只是單純來進貨的車輛,進完貨馬上駛離,就不收取這筆管理費,但由於兩種情況難以分辨,所以有管理員誤收的情況。
  同時,他表示,管理費之所以沒給發票,是因為發票機在商貿城收費大廳,司機可以持收據到收費大廳換取發票。
  不過,今天上午,12358價格監督舉報熱線工作人員稱,像該商貿城一樣有市發改委批准並立牌的停車場就應該按照統一標準只收停車費,臨時停放的車輛除了停車費不應再收其他費用,除非是買斷車位包月包年的方式才會被收取管理費。  (原標題:進貨停個車 得交百餘元? 大紅門服裝商貿城回應 只針對私人攬貨貨車 收的是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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